2016年1月10日 星期日

柯P的運動精神

我們對運動精神的直觀定義是:不放棄,堅持到底。奮戰到最後一刻。藝術精神是透過有形作品把創作者內在無形的精神表達出來,好的藝術品能「感動人心」,而運動員的作品即是他的身體。

藝術跟運動一樣,都無法立即帶來實質上的有形效益,但卻可以為精神帶來無法用有形效益換來的滿足感……從昨天柯P一日北高的壯舉,他途中不用說太多慷慨激昂的話,車友們、路上台灣的同胞與網友們都在路上或網路跟著藍點而感到熱血與激動……使台灣人開始充滿信心,開始對台灣有點信心,我想到柯P在出發前一天說:「人活在世界上,如果每件事情都確定做得到再去做,那沒有幾件事情是你會去做的。」雖然之前他提的政見和願景都太過美好與龐大,原本對他沒什麼信心,白目又常說錯話,但「當下去做」才是重點,他有目標(目標也獲得民意支持)也一直努力在做,我想那就足夠了!

柯P以身作則,在選舉前一個黃金周,避開所有的邀約,在不致詞、不堵麥、不單獨合照、不簽名的聲明下,只是踩踏,反而創造全台最大的感動。不管休息點的人再多,休息時間到就「務必準時離開」的紀律、堅持到終點的毅力已經展現了最佳的運動精神。有很多人以為只有專業的運動員才有運動精神,柯P用行動說明了人人只要去做都能創造貢獻感與散播動人心的精神。

柯P當然不是專業運動員,選手訓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自己的限制下追求進步(而非要贏過別人);是為了讓自己的身體在賽場上變成一件可以感動人心的藝術品,而不是為了名次與獎金。當然獲勝、得名與拿獎金也很重要,但我們要知道根本是什麼。根本是「超越與感動」,不管是場上場下都一樣,場上的超越需要場下的智慧與耐心,更需要知識上的提升與精神上的修練,絕對不只是體能上的鍛鍊而已。再者,如果你所創作的作品無法在完賽時感動你自己,又怎能感動他人。一件無法感動人心的作品,就算獲勝也不能算是成功。這也是為什麼當世界知名自行車名將阿姆斯壯在多次環法賽期間吃禁藥時,會如此嚴厲地批判他,因為眾多原本因他的表現而感動的粉絲都被他的行為所深深傷害了!因此,就算他拿過七次環法冠軍,也無法再感動人心。相較之下,昨天的柯P比阿姆斯壯更能感動人心,更具運動精神!

【圖】柯P騎到終點跟陪騎騎士合照(摘自柯文哲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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