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跟我合作過的主辦單位都知道,在我的講座和教學現場,都全程開放錄音錄影。除非主辦方擔心把同樣的資訊放上網對付費來聽課或上課的人不公平,不然只要主辦單位和聽講者不反對,我倒時很希望主辦方都能錄影上網。
一開始的原因很單純,因為同樣的東西不太想講第二次,所以能錄下來放在網路上,當有人請我再去講時,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請他上網看。因為除了術科內容不太能錄影外,課堂上的東西大致上都差不多的。
雖然運動科學一直在進步,但我認為人體在游騎跑的體能、肌力與技術訓練上的大方向大致已經都研究確定了,所謂的進步只是針對某些細節在微調,因為人的身體要演化成另一種很不一樣的生理或力學模式,時間至少要拉長到千年以上才會有顯著的改變。因此這些知識其實已經不可能有什麼革命性的「創新」,頂多只是同一個東西從不同角度去講而已。
所以有一次某個主辦方邀請我去講跑步技術,他說因為空間不足無法實作,所以我請林小姐把網路上的影片寄給他,請他跟他的社員看網路影片就可以了,因為大致上講的知識是一樣的(雖然我每次詮釋的方式都略有差異)。但他還是希望我去,也願意付費。最後也去了,到了現場講完後,討論很熱烈,感覺大家也都很有收獲,並沒有講同樣東西的乏味感出來,是很不錯的教學經驗……但家人在臉書上看到聽眾在網路上反應:「今天聽老師講的東西在網路上都看過了,還要付錢來聽一樣的東西真的很不值得。」
家人看到了就跟我說:下次不要再把講課的內容放到網路上了。而且問我為什麼要把準備那麼久的講座內容錄影放到網路上,這樣下一次你講不就沒有人來聽了嗎?
我知道家人是為我好,但我一直覺得分享是活在這個網路世代最重要的價值之一。若能愈毫無保留的分享,自己反而會進步得愈快。這件事很難跟家人解釋,有點像老子講的「道可道,非常道」。
具體來講的話,我這麼做有下列幾個因素:
一、前面已經提過了,同樣的內容不想一直重複講。所以我很不適合當國高中老師。
二、因為過去我從別人的分享中獲得許多,這些東西本來就不是我的,我只是轉譯者,身為一個轉譯者本就不該把知識據為己有。
三、想要放在網路上,聽聽路人(網友)對這些知識的看法、指教與批評,逼自己進步
另外,也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好處:
一、知名度擴及到想像不到的地方,去年開始比較頻繁去大陸後發現YouTube的影片都被下載轉上傳到「優酷」或「土豆」上面,有好多大陸跑者特地過來感謝我拍那些影片,讓他們能有機會學到這些知識。(我每次都特地跟他們解釋說這些影片大部分大都是我拍的)
二、有不少工作機會是因為這些影片和部落格上的文章帶來的。這對自由工作者來說是很可貴的。尤其現在許多教練都算是自由工作者,更需要分享。
三、因為已經講過的主題已經放上網了,邀約會變少,所以反而可以更專心學習新的東西(對我來說是寫新的書和翻譯新的好書)。就像流動的水一樣,我可以一直向前流動,不用一直守著一潭湖水。
我想「知識」跟「技術」是很不一樣的,某人或某家公司的專業技術當然要受到保護;但如果確定是知識,活在這個網路的時代就該共享才是。所謂有商業價值的新技術是各家運用相同知識所創新出來產品,那就另當別論。當然,在分享時知識與技術的「分界線」就要拿捏的很清楚,不能把其他家公司的獨家技術分享出來,那當然是不對的。
之前曾聽山姆說過國外教練在上課時也大都開放錄音錄影,並不會擔心自己的知識被別人偷學走。常聽國外回來的朋友提到:在華人界的氛圍就很不一樣。也許還是受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祕籍」的概念所影響,「武功不外傳」,只傳自己的兒女或是自己精心挑選手徒弟,這種心態跟現代的「分享」概念有很大的差距。
但這必須改變。
尤其是教練這種屬於知識經濟的工作,更應該努力把自己的知識化成臉書貼文、圖片、影片或部落格……等任何其他人有興趣的形式,讓更多對運動有興趣的人能從你這個人在網路上所產出的內容獲取新知,我想這是「現代教練」最不一樣的價值,這種價值是十年前的教練做不到的事,因為十年前根本就沒有智慧型手機、沒有臉書也沒有免費的影音平台。
教練們(或所謂的運動知識經濟工作者)都應努力在網路上分享自己所學的知識,才能使整體的運動風氣與文化不斷地往前推動!
但分享前應該要讓子彈飛一會再下定論,別太急著下判斷,所以在分享時其實可以多提自己觀察的角度,讓網路上的朋友幫忙檢驗,花一點時間沉澱,不要太早下價值判斷。見解與理論要多花一些時間摸索比較不容易出錯,以致在網路上分享出一則錯誤的資訊,那對整體知識的進步反而有害無益,所以要很小心。之前分享過一篇相關的文章,可以參考:〈「先」仔細考察,價值判斷盡量留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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