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所期間曾經試著研究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與《實踐理性批判》(牟宗三譯註的版本),但就像直接生吞白米一樣,實在難以消化吸收,到現在都忘得差不多了……直到最近讀了桑德爾教授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後才對康德的哲學有了較為精準的掌握,而且竟發現康德的「自由主義」竟與莊子追求精神自由的語言相通,也能把我心中原本對於「自由跑者」的模糊想像定義清楚。希望透過桑德爾對康德哲學的詮釋把心中對自由奔跑的定義梳理一遍:
一般所認為的自由是:只要我喜歡的事都能去做,沒有任何阻礙。所以有錢人、健全的人、能力強的人可以做的事情比較多,他們比窮人、殘缺的人、無一技之長的人還要自由。但康德認為「100%從心所欲」的人並不是自由的,他的定義更為嚴格,卻也更為合理。在他的定義下,殘缺之人也可以體驗到極度的自由,甚至比常人更自由,這個觀點跟莊子裡許多寓言故事的旨意相互輝映。
康德認為:只要受到「他律」驅使就不能算是自由。「他律」(heteronomy)一詞是康德發明的,意指:外在的自然定律,包括物理定律、動物天生的生理欲求與人類的情感都是無法改變的「他律」。
趨樂避苦的本性、喜好與食色愛欲都是「他律」。由他律所驅使的行為都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是出於服從,就像雪碧的廣告名句:「順從你的渴望」(Obey Your Thirst)。當我們為了滿足個人欲望(渴望)而行動時,我們就會變成聽命於渴望的奴隸。
依據行動本身以外的目標所採取的行動,也會被排除在自由之外。例如:
朋友問你,為什麼要早起練跑。
你回答:「因為今天很忙,只有晨間時光可以練跑。」
朋友問:「但是,你為什麼要練跑哩?」
你回答:「因為想變強,想要在下一場目標賽事破PB。」
朋友問:「但是,為什麼要變強?為什麼要破PB?」
你回答:「因為我想當國手。」
朋友問:「但是,為什麼想要當國手?」
你回答:「有一天想要代表國家出去比賽。」
朋友問:「但是,為什麼要代表國家出去比賽。」
你回答:「可以光宗耀祖,可以讓我爸媽以我為榮。」
朋友問:「幹嘛要光宗耀祖?」
你回答:「你很煩唉。因為這是我的夢想啊,我就是想要跑出一點名堂,讓那些看不起運動員的人之後都能尊敬我!」
一心想著設定的目標賽事、破PB與變強的跑者,是沒有自由的。因為當我們做一件事只是為了滿足特定的目標時,就是被「他律」牽著走,做一事只是為了要做另一事,而做另一事又只為了另另一事,另另另下去。當行事出於「他律」,為的就是外在給予的目標。人成了追求目標的工具,而非追求的發動者,因此失去了自由。
康德提出「他律」的對立概念是「自律」(autonomy)。當行事出於自律,其依據就是自訂的定律,做一事就是為了做這件事,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人不再是用來追求外在目的之工具。人有尊嚴,正是來自這種自律能力。這種能力標示了人與物之別。
當跑者一心想著變強與破PB時,人就變成了追求強與破PB的工具,人變成工具就會失去自由。這就解決了訓練營學生問我的問題:「國峰教練,你的課表雖然不多,但每天都被跑錶裡的訓練計畫追著走,壓力好大,好像變成正職以外的另一份工作。跑步不再自由了。怎麼辦?」
要成為自由的跑者,就要找到跑步本身的樂趣,而不是去追求跑步這項行為以外的目標(像成績或變得比別人或自己更強),專注在每次的訓練中的各種元素,這些元素可以是快樂的感覺也可以是痛苦的感覺,或是跑姿,或是心率或是配速。但就是不設定目標。
當我們出門跑步就是為了跑步,跑步本身就是目的時,我們才有辦法獲得自由。
康德這種嚴苛的自由,只有「人」才能獲得。因為康德認為自由是跟理性綁在一起的。唯有透過理性才能不被天生的欲望與外在的目標給綁架;唯有透過理性才能自訂法律,而不是按照天性指揮或社會習俗。變強與破PB的目標也是從跑圈裡學來的他律,唯有回到跑步本身才能不被他律牽著走。
當然康德並不是說人不能設立目標,或是要人撇除愛欲,他的意思不是這樣。康德是說人除了愛欲與目標之外,還有獨一無二的理性。這兩者是人生在世所共有的。
目標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感官的目標,一類是經驗的目標。前者最典型的就是追求逸樂/逃避辛苦,所以跑馬拉松絕不屬於這一類的,像破PB就是從經驗學來的目標。
人本來就有時理性,有時不是,只被感官(或經驗)的目標所驅使。康德的意思是:(感官與經驗的)目標當然是人生中許多行動的主人,但(先驗的)理性也可以是主人。當理性支配意志時,人就不會一味趨樂避苦,也不會只想著特定的目標,人可以「無為而為」。
當跑者動用了純粹理性出門跑步時,也就與其他也會跑步的動物有了區別。我們可以為了跑步而跑步,而動物只能受到食色愛惡的驅使而跑。以我們最親近的動物--狗為例,狗在跑步可能是因為喜歡你所以跑向你,或是被人追打所以逃跑,或是獵狗追補獵物以討主人歡喜,或是跑向母狗以求交配……等,狗這種動物(還有除了人以外的所有動物)都無法「自律地」完成週期化訓練。
理性與自由,使人脫穎而出,異於一般禽獸。理性與自由把人變得不再停留於「食色,性也」的等級。我們可以在理性的選擇下不為任何目的而吃苦,而且在吃苦的過程中獲得自由。例如,跑馬拉松。
村上春樹曾寫過下面一段話:「所謂『苦』,對馬拉松這種運動來說,就像前提條件一般。如果和痛苦無關的話,到底有誰會特地來挑戰鐵人三項或全程馬拉樣這種費時又費事的運動呢?正因為苦,正因為自己甘願通過那樣的苦,至少在那過程中,我們才能找到一些自己正活著的確實感觸。生活的品質,並不在成績、數字和名次等固定的東西上,而是流動地包含在行為本身中,我們也可以找到這種認識。(村上春樹:《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台北市:時報文化,2008年11月出版,頁194)
村上這段話跟康德哲學互相呼應的關鍵句是:
「生活的品質,並不在成績、數字和名次等固定的東西上,流動地包含在行為本身中。」
或者可以這樣說:一位自由的跑者,絕不會為了成績、秒數、名次和各種變強的名目而跑,當他為了那些跑步本身以外的東西而跑時就瞬間失去了自由;一位自由的跑者,只是在循環流動的單純步伐中履行自己所選定的義務而已!在履行義務時,或苦或樂、或成功或失敗都只是結果,出門跑步沒有動機,練跑本身就是目的。跑者也因此獲得了正真的自由。
從康德的觀點來看:在奧運會場上為了替國家爭取榮耀而跑的跑者,當然值得稱讚和鼓勵;但唯有自由的跑者才值得尊敬,跑者才能從本質上獲得尊嚴。這種尊嚴無須他人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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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若有研究康德的同好能給予批評與指正或是提供意見,筆者會非常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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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資料: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次要參考資料: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
一般所認為的自由是:只要我喜歡的事都能去做,沒有任何阻礙。所以有錢人、健全的人、能力強的人可以做的事情比較多,他們比窮人、殘缺的人、無一技之長的人還要自由。但康德認為「100%從心所欲」的人並不是自由的,他的定義更為嚴格,卻也更為合理。在他的定義下,殘缺之人也可以體驗到極度的自由,甚至比常人更自由,這個觀點跟莊子裡許多寓言故事的旨意相互輝映。
康德認為:只要受到「他律」驅使就不能算是自由。「他律」(heteronomy)一詞是康德發明的,意指:外在的自然定律,包括物理定律、動物天生的生理欲求與人類的情感都是無法改變的「他律」。
趨樂避苦的本性、喜好與食色愛欲都是「他律」。由他律所驅使的行為都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是出於服從,就像雪碧的廣告名句:「順從你的渴望」(Obey Your Thirst)。當我們為了滿足個人欲望(渴望)而行動時,我們就會變成聽命於渴望的奴隸。
依據行動本身以外的目標所採取的行動,也會被排除在自由之外。例如:
朋友問你,為什麼要早起練跑。
你回答:「因為今天很忙,只有晨間時光可以練跑。」
朋友問:「但是,你為什麼要練跑哩?」
你回答:「因為想變強,想要在下一場目標賽事破PB。」
朋友問:「但是,為什麼要變強?為什麼要破PB?」
你回答:「因為我想當國手。」
朋友問:「但是,為什麼想要當國手?」
你回答:「有一天想要代表國家出去比賽。」
朋友問:「但是,為什麼要代表國家出去比賽。」
你回答:「可以光宗耀祖,可以讓我爸媽以我為榮。」
朋友問:「幹嘛要光宗耀祖?」
你回答:「你很煩唉。因為這是我的夢想啊,我就是想要跑出一點名堂,讓那些看不起運動員的人之後都能尊敬我!」
一心想著設定的目標賽事、破PB與變強的跑者,是沒有自由的。因為當我們做一件事只是為了滿足特定的目標時,就是被「他律」牽著走,做一事只是為了要做另一事,而做另一事又只為了另另一事,另另另下去。當行事出於「他律」,為的就是外在給予的目標。人成了追求目標的工具,而非追求的發動者,因此失去了自由。
康德提出「他律」的對立概念是「自律」(autonomy)。當行事出於自律,其依據就是自訂的定律,做一事就是為了做這件事,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人不再是用來追求外在目的之工具。人有尊嚴,正是來自這種自律能力。這種能力標示了人與物之別。
當跑者一心想著變強與破PB時,人就變成了追求強與破PB的工具,人變成工具就會失去自由。這就解決了訓練營學生問我的問題:「國峰教練,你的課表雖然不多,但每天都被跑錶裡的訓練計畫追著走,壓力好大,好像變成正職以外的另一份工作。跑步不再自由了。怎麼辦?」
要成為自由的跑者,就要找到跑步本身的樂趣,而不是去追求跑步這項行為以外的目標(像成績或變得比別人或自己更強),專注在每次的訓練中的各種元素,這些元素可以是快樂的感覺也可以是痛苦的感覺,或是跑姿,或是心率或是配速。但就是不設定目標。
當我們出門跑步就是為了跑步,跑步本身就是目的時,我們才有辦法獲得自由。
康德這種嚴苛的自由,只有「人」才能獲得。因為康德認為自由是跟理性綁在一起的。唯有透過理性才能不被天生的欲望與外在的目標給綁架;唯有透過理性才能自訂法律,而不是按照天性指揮或社會習俗。變強與破PB的目標也是從跑圈裡學來的他律,唯有回到跑步本身才能不被他律牽著走。
當然康德並不是說人不能設立目標,或是要人撇除愛欲,他的意思不是這樣。康德是說人除了愛欲與目標之外,還有獨一無二的理性。這兩者是人生在世所共有的。
目標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感官的目標,一類是經驗的目標。前者最典型的就是追求逸樂/逃避辛苦,所以跑馬拉松絕不屬於這一類的,像破PB就是從經驗學來的目標。
人本來就有時理性,有時不是,只被感官(或經驗)的目標所驅使。康德的意思是:(感官與經驗的)目標當然是人生中許多行動的主人,但(先驗的)理性也可以是主人。當理性支配意志時,人就不會一味趨樂避苦,也不會只想著特定的目標,人可以「無為而為」。
當跑者動用了純粹理性出門跑步時,也就與其他也會跑步的動物有了區別。我們可以為了跑步而跑步,而動物只能受到食色愛惡的驅使而跑。以我們最親近的動物--狗為例,狗在跑步可能是因為喜歡你所以跑向你,或是被人追打所以逃跑,或是獵狗追補獵物以討主人歡喜,或是跑向母狗以求交配……等,狗這種動物(還有除了人以外的所有動物)都無法「自律地」完成週期化訓練。
理性與自由,使人脫穎而出,異於一般禽獸。理性與自由把人變得不再停留於「食色,性也」的等級。我們可以在理性的選擇下不為任何目的而吃苦,而且在吃苦的過程中獲得自由。例如,跑馬拉松。
村上春樹曾寫過下面一段話:「所謂『苦』,對馬拉松這種運動來說,就像前提條件一般。如果和痛苦無關的話,到底有誰會特地來挑戰鐵人三項或全程馬拉樣這種費時又費事的運動呢?正因為苦,正因為自己甘願通過那樣的苦,至少在那過程中,我們才能找到一些自己正活著的確實感觸。生活的品質,並不在成績、數字和名次等固定的東西上,而是流動地包含在行為本身中,我們也可以找到這種認識。(村上春樹:《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台北市:時報文化,2008年11月出版,頁194)
村上這段話跟康德哲學互相呼應的關鍵句是:
「生活的品質,並不在成績、數字和名次等固定的東西上,流動地包含在行為本身中。」
或者可以這樣說:一位自由的跑者,絕不會為了成績、秒數、名次和各種變強的名目而跑,當他為了那些跑步本身以外的東西而跑時就瞬間失去了自由;一位自由的跑者,只是在循環流動的單純步伐中履行自己所選定的義務而已!在履行義務時,或苦或樂、或成功或失敗都只是結果,出門跑步沒有動機,練跑本身就是目的。跑者也因此獲得了正真的自由。
從康德的觀點來看:在奧運會場上為了替國家爭取榮耀而跑的跑者,當然值得稱讚和鼓勵;但唯有自由的跑者才值得尊敬,跑者才能從本質上獲得尊嚴。這種尊嚴無須他人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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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若有研究康德的同好能給予批評與指正或是提供意見,筆者會非常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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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資料: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次要參考資料: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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