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5日 星期日

運動場上談的是表現,不是效率!?

今天在山姆那講了一門〈該怎麼幫耐力型跑者安排力量訓練計畫?〉時,有人問到「有效率的動作不等於最好表現的動作,運動場上談的是表現,不是效率。」應該沒有人會為了求動作效率而輸掉比賽吧。

現場一下子回得不好,講得有點不清楚,回來後一直在反省該怎麼表述才會清楚,下面透過文字把要表達的內容整理出來:

技術(technique)的功能是什麼?若我們把所有的功能歸納到最後,可以得到的結論有二:「技術」的功能在於提高效率與避免受傷,而且這兩者是綁在一起的,要不同時存在,不然就是同時失去。因為愈有效率的動作=不會受傷的動作,換句話說,沒有效率的動作=愈容易受傷的動作。在競賽場上「贏得比賽」雖然很重要,但不會比「保持健康、不要受傷」更重要,因為就算這場比賽輸了,只要保持健康就能繼續練下去,繼續變強,然後下一場才能表現得更好(甚至獲勝)。

運動表現很重要沒錯,但為了一場比賽的表現而受傷是得不償失的,必須保持健康才能持續訓練,使運動員能一直進步下去,一受傷就得休息很久,重新練起,若遭受一些不可恢復的傷那就等於運動生命提早結束。避免受傷的關鍵是技術,而且好的技術不只能避免受傷還能提高效率……最重要的一點,也是我在這次補充回覆中最想強調的一點是:「高效率的動作就等同於絕佳的運動表現」,因為它是把目前的體能與肌力徹底發揮出來的那道門

技術,是運動員的潛能最終可以完全發揮自身潛能的「竅門」,這道「竅門」必須夠大夠通順,才能把體能與肌力發揮出來,成為運動表現。所以體能與肌力(體力)當然後重要,體力不足當然別提運動表現,但有了體力之後,必須靠技術來發揮。簡單來說:在安排訓練計畫時,要同時考慮這三者以及認清這三者的階層關係。

這就是今天投影片中提到的一條很重要訓練邏輯:
心→體能→肌力→技術→運動表現


這是訓練的正「道」,所以莊子說「技進於道」。莊子書中也有一句跟運動傷害相關的名言:「盾天之刑」。盾天就是逆天,天就自然。白話的意思是:人之所以會受傷是因為違背自然,被自然處罰的結果。那什麼是順應自然的動作呢?簡單地說即是順應重力(而非對抗)、有效引導體重到你所想要前進方向的動作。

世間的表象可被分為「主動現象」和「被動現象」兩類,在「體能→肌力→技術→運動表現」的邏輯框架裡,我們也可以把前三者當作主動訓練與控制的部分,把運動表現當成自然成生的結果。

課後在線上跟山姆聊到MBSC的訓練哲學裡很強調「無痛訓練」與「預防傷害」,我個人非常認同。這兩個目通標絕對是教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我認為「受傷」是物理治療師和教練工作的分界線。教練的工作在「預防傷害」,物理治療師的工作在「治療傷害」,而「預防傷害」跟「無痛訓練」有關,長期忍一些小痛訓練久了就會受傷。

山姆之前在討論這門課的期間發表了一篇文章,其中引用了Functional Anatomy Seminars 的創辦人Andreo Spina 博士講的一段話:「運動科學發展的愈來愈成熟,不斷在講求運動表現的同時,但運動傷害不減反增」所以他才會創辦FRC的系統,針對人體的骨骼系統及動作來進行訓練。其實,只要瞭解上面的邏輯,就會知道「不受傷」與「有效率的技術」跟「運動表現」其實是在同一條「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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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率的動作就=絕佳的運動表現」,但是對單一運動員來說「最佳的運動表現≠高效率的動作」,但只求運動表現,不注重效率(換句說是不注重技術會付出代價)。以實際案例來說,前美國奧運代表隊女子田徑選手Deena Kastor全馬可以跑出2小時19的成績,從圖片的分解動作中可以看出她的動作很沒有效率:跨步跑、有腿尾巴,簡而言之是動作的時機掌握不佳……雖然有驚人的運動表現,但巔峰只到2006年(當年一萬公尺、半馬、全馬都破了PB),但到了最重要的2008年北京奧運的全馬賽道上(個人最佳狀態的兩年後),只跑了五公里就因為腿傷退賽了。

當年北京奧運的女子全馬的前三名成績分別是2:26:44、2:27:06、2:27:07,以Deena Kastor的實力,如果她願意花時間來改技術,調整成有效率的跑步動作,的確是會先輸掉幾場比賽,但動作習慣後不但能保持健康還能提高效率→運動表現當然會更好,在這場北京奧運的賽場上她是很有機會奪冠的。可惜因為她的跑步技術不良,所以無法徹底100%發揮出她的潛能。

==下面是臉書上和Daniel的討論過程,順便分享出來:
Daniel Tun-Chieh Hsu :Well, Deena set U.S. women’s 10,000m record of 30:50.32 at Stanford, on May 3, 2002, rather than 2006. She's road career starts early in 2000 with a stunning streak of 10,000 and 5,000 records among 00-02; set a 2:21:16 US record in London(03), Olympic bronze medalist in Athen(04) to reach her career high and keep progress to 2006 to smash her marathon PB.She's career hasn't stopped, she keep going after retiring from elite field, you can find out how good she is with those master records recent years;)

徐國峰 HSU KUO FENG Daniel:是的,以上我都清楚。雖然從2008年北京奧運因傷退賽後她一直有參加比賽,但成績就一直跟受傷前差很多了。我的意思正是她的運動表現非常頂尖,但卻不一定有最佳的動作效率,所以提這一個案例讓大家深思:
「最佳的運動表現≠高效率的動作」。

但是,
「高效率的動作﹦絕佳的運動表現」,
因為它是把目前的體力徹底發揮出來的那道門。而且,
「愈有效率的動作=不會受傷的動作」
「沒有效率的動作=愈容易受傷的動作」

Daniel Tun-Chieh Hsu 謝謝國峰的回覆,關於這點我個人的看法和你不太相同,跑步效率與動作我個人認為是跑者的身體結構、肌力、協調性、成長背景與生活習慣、個人限制因子等等因素綜合產生的結果。

每個跑者都是獨特的,在自己當下的條件下會有一個屬於自己最有效率的跑法,當然,透過科學歸納出人體結構下增進跑步效率的觀念與練習方式是好的,但單就一個跑步動作的瞬間來評斷跑者的跑步技術優劣與否,個人認為並不是很適當,而她之所以受傷的原因,也不見得與其跑步技巧有直接相關

你可以參考2004年Deena雅典奧運拿下銅牌的影片,或許會有不一樣的詮釋,這些世界上最頂尖的跑者,其跑步型態是個人在成績、體能、肌力、技巧中間取得的平衡,若有機會一窺國家級選手的訓練狀況(尤其是歐美),會發現他們從小到大在跑步技巧相關的訓練、培養、與努力,遠比我們認知的要多上太多

又如,Mo Farah的跑步動作有著明顯的跨步與推蹬,但那對他來說是最有效率、有最好表現、且就結果來看也不容易受傷的跑法,若今天改變他的動作成教科書示範的模樣,他的表現是否會一樣好?

個人的想法參考

徐國峰 HSU KUO FENG Daniel:看法不同沒關係的,本來就要有不同的看法才有討論的機會。這篇文章是希望大家能從「本質」與「哲學」的角度來思考運動表現與動作效率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從現象(哲學的任務在定義名詞與找出why)。因為現象會一直變,但動作的本質和哲學邏輯是不會變的,許多現象常會誤導人思考。但要確認不變的本質卻不容易,很容易被外在的現象所干擾。所後你也可以再想想看:

→技巧的定義是什麼?
→受傷的根源是什麼?
這篇文章就是在嘗試用比較簡潔的方式回答這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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